最近心情很低落! 連msn都不怎麼想講和打開
星期一到星期五都只用了3成力放在工作
完全沒力也提不起勁!
10點上班我可以在電腦前混到下午2點才開始動工
然後準時晚上7點半閃人
如果問我為何繼續呆在這
我想我的理由只是懶的頂著大太陽在台北市區裡找工作
我也想過下次換工作要找怎樣的公司
但想來想去也沒有什麼想要多要求的
只是下面幾項是絕對不能再重蹈覆轍 :

1 . 絕對不要老闆是情侶檔或是夫妻檔的公司:
如果他們吵架,首當其衝遭殃的絕對是自己。
不但要忍受2人怒氣,其中一人不爽沒來公司還得幫他收爛攤子,
還得忍受那氣氛僵持的辦公室....真是快把我累死了,
不過面試時誰知道是不是夫妻檔阿!!!
真是要自求多福!!

2 . 勞健保絕對要 :
勞退新制最近要實行了,
雖然就算加入了以後領到的錢也不會很多,但有總比沒有的好,
多的是一種具有保障的感覺,
不過我們公司根本沒有勞保!
很難想像我居然已經遇過有2家公司不具備勞健保的公司吧!
這年頭景氣不好,老闆們都省成一個樣子,
但其實我要求也不多,公司規模、制度、福利可以不怎麼好,
但基本的勞健保總得要吧!
(你如果問我說為何我面試時沒注意,我只能說我是被騙了!)

3 . 公司人數絕對要超過5人:
其實5人只是個代表數字,如果不想兼作打雜小妹的話,
最好找個人數多一點,或是有請助理小姐的公司,
以免你要拼命接客戶電話、對客戶交代老闆行蹤、
還要隨時被抓去展場搬東西和擦灰塵變成苦力......然後薪水還是少少少的.....
你能想像晚上就快下班時被公司叫到新竹去搬東西嗎?
真奇怪,我明明上班的是廣告公司怎麼會變成搬家公司阿??

綜合以上幾點 我想,我應該不是草莓族而是水密桃族吧!
真不知道我這樣不具抗壓性的人能做些什麼工作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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