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到可樂的第一天我就加班了
平常6點半會準時下班的我一加就加到10點
昨天更是一弄就弄到了凌晨2點半
大概是太久沒加班了,無論是心態或是體力都在重新適應

我幹麻從一個很涼的地方跳到一個很操的地方?
就是一個爽字吧
當然我對過度的加班也是極度厭惡
不過比較起跟懶惰、沒熱情的人一起工作
我覺得還是做能學到東西的案子比較愉快
怎麼說呢!完成之後就有種暢快的感覺呢
那跟工作很涼卻很悶的感覺是不一樣的

不過講是這樣講
昨天要加班時我還是狠狠的發了一頓牢騷
不過早上來看到原來xx銀行的案子又在做一些機車的修改
以及那個偷懶同事又小跑步到門口拿了一堆包裹時
我想我的選擇還是正確的!
(但我同時還是擁有不知道能撐多久的想法!累累累阿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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