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新公司一個星期了
畢業以來,我一直遇到一些很怪的公司
但是這裡很正常,正常到我覺得也太正常了吧!

*上班時間短 : 10 : 00-6:00,不必打卡
* 制度完善 : 有勞健保!勞退的6%是薪水之外再另外往上加
* 可以用msn : 只要你工作做的完,可以公然的大用特用
* 錢多 : 我獅子大開口的提高價碼,居然也被接受了
* 事少,因為都是一些固定客戶,所以鮮少有突然要趕案件的情形
* 離家近 : 捷運一出口就到了

都這麼多優點了,我還挑剔什麼???
我只能說,我真的是犯賤
能夠輕鬆點過活,卻又拼命的想找事做

昨天回前公司拿離職證明書
看到同事們正馬不停蹄的趕著許多活動案子
他們明明就在水深火熱中,但我卻看的很羨慕
心想只要我在新公司的一天,我就沒機會做到這些能表現自己創意的案子
遇到的一些資深設計說了一個現實面 :
作網頁設計又不是在搞媒體藝術
應該是在有限的條件下將機制或是頁面做到能夠發揮的極致,這才是設計
而不是搞一些天馬行空的東西,讓客戶看不懂也不曉得怎麼用

其實這些我怎麼會不懂呢?
但我就是懷念那種為了比稿或是創意而熱血沸騰的感覺!
好想把自己的腦汁榨乾阿!

p.s 各位.有案子請PASS給我吧!!我很想做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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