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秋天搖著尾巴的邀請,把我這個幾乎把BLOG放逐的工作狂又挖回BLOG ,
先介紹一下遊戲規則 :

Blog Tag 遊戲,規則很簡單,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 blog 上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言。這五個被 tag 到的人,在自己的 blog 引用 ( 並附上連結 ) 是從哪一個 blogger 那裡傳來的題目 ( 這時候「引用」功能就很好用 ) ,然後寫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

遊戲規則 ::Game rule
1. 被貼後,請寫 5 項個人怪癖
2. 然後請再轉貼 5 個人


我的 12 個怪癖: (難得發文一次就多寫幾個)

[1] 每天幾乎同時間起床,假日也一樣
[2] 洗臉不用毛巾,只用面紙擦乾
[3] 出門一定會化妝
[4] 出門的前一個小時就會開始準備
[5] 永遠準時,想跟我絕交,遲到就夠了
[6] 拒絕沒先約好就衝到家門口按電鈴的客人
[7] 當集中緊神或緊張時,會不斷搓大拇指和食指中間的弧口,所以兩手的弧口都長繭
[8] 喜歡國外牌子牛仔褲,一個月至少買一條,一旦喜歡上某家牌子,會巴不得通通買下來
[9] 不去KTV
[10] 堅持興趣必須結合工作,所以我的休閒活動和工作都是上網
[11] 走路總是先踏出右腳
[12] 吃速食都是先吃薯條(副餐),吃便當卻都是先吃排骨(主餐)

因為實在不想強迫別人寫,所以就不寫推薦誰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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